欧智乐律师是本所的行政总裁。
欧律师是本所的行政总裁,负责监督人员、事务、客户和增长策略。
欧律师在史密夫斐尔工作了21年,在他的监督下,本所一些业务包括本所领先市场的争议解决业务成功取得了增长,并且在亚洲区快速扩展。
欧律师在仲裁和争议解决两方面都是思想领袖和熟练从业者,曾在世界各地的法庭上出庭办案,并定期出任仲裁员。
他个人作为执业律师及担任区域和全球业务领导人两方面的工作中,均与本所最大的客户紧密合作。
欧律师于2007年创立本所首个LGBT +网络,是本所和更广泛社区中多元包容主义的坚定倡导者和积极支持者。
他目前是本所全球高管委员会的委员、亚洲区争议事务高管委员会的主席,以及本所的全球LGBT +网络IRIS的执行赞助商。
欧律师近期曾处理的法律事务包括:
- 代表韩国政府处理按照《美韩自由贸易协定》而提起的首宗投资条约仲裁案(Jin Hae Seo v. Republic of Korea)
- 向马来西亚政府提供法律服务,处理向新加坡共和国提出、关于解释双边条约的12亿美元仲裁案
- 向Grand Pacific Holdings Limited提供法律服务,处理其就香港原讼法庭的决定而高调提出的上诉,并且获得胜诉,撤销国际商会的一项仲裁裁决
他在专业、业务和社区事务方面的简历包括:
- 自2014年开始每年均排名于《FT/杰出LGBT+模范行政人员榜》 上
- 领导本所的亚洲区业务,使本所在《2019年FT亚太创意律师颁奖礼》中获颁最具创意律所奖,并赢得区内的亚洲多元文化网络的多元包容创意奖
- 担任国际商会一带一路倡议委员会的主席
- 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名誉会员
- 中国北京清华大学客席教授
- 香港30% Club会员,该会倡议让更多妇女进入香港企业的董事会
- 监督本所的亚洲区事务达到其30%合伙人属于妇女的目标,并且赞助推行亚洲多元网络
Background
欧律师于1998年加入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,并于2007年成为合伙人。
他自2014年开始领导本所的全球争议解决业务和亚洲区业务,并自2019年开始同时领导美国区的业务。
欧律师的祖籍是苏格兰爱丁堡,他在1996年毕业于阿伯丁大学(University of Aberdeen),取得法学士学位。
他已在香港取得律师执业资格,并在英国取得讼辩律师资格。

